为进一步规范教室临时借用及审批管理工作,特将教室临时借用申请及审批流程通知如下:
一、教室借用流程
1. 用于本科和研究生课程教学(调课、补课、考试)的临时借用申请,可直接在教务系统中申请,需完整填写课程名称等相关信息,学生注册中心根据借用需求分配教室。
2. 除用于本科和研究生课程教学(调课、补课、考试)外的临时借用申请,在教务系统中申请后,还需提交处级单位的审批结果(申请表见附件),学生注册中心根据借用需求和审批结果分配教室。
二、审批流程
借用人提交申请后,学生注册中心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请借用人根据实际情况提前申请。
三、借用要求
1.申请人为教室使用期间主要责任人,借用期间全面负责教室管理。
2.教室资源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校外商业活动(含校外商业活动的免费推广)。
3.申请教室开展的教学活动或教辅工作,必须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政治、保密、安全等方面的要求,不得发表任何不正当言论,不得开展任何违法乱纪活动。
4.遵守学校教室场所使用管理要求,保持环境整洁,不吸烟、不乱抛口香糖等杂物。
5.遵守学校治安管理规定,确保安全使用。若因申请人管理和使用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6.遵守学校财产物资规定,损坏设备设施按原值赔偿。
四、联系方式
教室临时借用联系人:郝雨菡、仇梦一,电话: 88430930;
长安校区接收申请表地点:长安校区教东C203;
友谊校区接收申请表地点:友谊校区诚字楼114,电话:88493340。
教务处 学生注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