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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材料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11-21来源: 访问量:

西北工业大学材料学院

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一、招生学科

学科类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术型博士

080502

材料学

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

工程博士

085601

材料工程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具有下列学位之一的人员:

1.已获硕士学位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人员入学前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具体入学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四)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获得学士学位6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已修完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研究生课程(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关的2篇学术论文;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经我校审核确认已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最多只能招收1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

(五)考生外语申请条件。

考生外语水平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CET-6≥425

2IELTS≥6.0

3TOEFL≥80

4GRE≥300(新);

5GMAT≥650

6WSK(PETS-5)考试合格;

7在国外有1以上全日制学习经历(英语为当地主要日用语言授课语言)的人员,该部分人员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8其他语种:仅限我校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语种。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

其中第1-8项的时间范围为202011日至20251031日。

未满足外语水平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考核通过后方可认定为外语水平满足条件。(考试时间学院另行通知)

三、报名流程

(一) 网上报名

考生网报前请仔细阅读《西北工业大学“申请-考核”制考生端操作手册》(见附件)

1.报名网址:https://yzb.nwpu.edu.cn/

2.网报时间:112111281200

3.网报批次:2026年第一次“申请-考核”制招生

注意事项

1.请考生务必在网报结束前确保所提交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并及时缴纳报名费,网报结束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将无法修改网报信息。报名期间未缴纳报名费者报名无效,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2.考生需12月3日9:00后及时登陆博士网报系统查看报考资格审核是否通过,未通过的考生请根据退回原因于12月4日12:00前重新提交报考材料,若再次不通过或逾期未重新提交报考材料则报名无效。

(二)提交网报材料

1.《西北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的推荐信其中一位应为申请人的硕士导师(该导师如为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亦可)。

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

学历教育:本科、硕士学位证书本科、硕士学历证书本科、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非学历教育:本科、硕士学位证书本科学历证书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位认证报告》

获得国外学位的人员:本科、硕士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带二维码)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本科学位及学历证书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应届毕业生需提交预计可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的相关证明

3同等学力人员本科学位及学历证书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查询须选择最长有效时限,毕业时间为2002年以前的考生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应届生需提供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5.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

6.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7.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6TOEFLIELTS等证书或成绩单)。

8.考生在报名前务必与报考导师联系,在征得报考导师“同意报考”并获得2封专家推荐信(附件4)后,方可在网上报名。报考导师提供的意向接收信份数原则上不能超过导师剩余指标的2倍。

(三)资格审核

1.学校初审考生在网报系统提交网报信息并缴纳报名费后,需经学校研招办审核报考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根据退回原因重新提交报考材料若再次不通过或逾期未重新提交报考材料则报名无效。

2.邮寄报名材料。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将所有报考材料(其中报名登记表、专家推荐信和成绩单须为原件)12月5日(以邮戳时间为准)前寄至材料学院,所有报考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申请者必须确保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的真实、准确性,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者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录取资格,申请材料恕不退还。提交纸质版材料如下:(共计13项)

1)博士报名申报材料目录表(附件1);

2)个人报考信息和前期成果清单(附件2);

3)西北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附件3);

4)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高级职称专家填写的《专家推荐书》(附件4)(一位为申请人的硕士导师,另一位为博导(非申请人报考导师));

5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

学历教育:本科、硕士学位证书本科、硕士学历证书本科、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非学历教育:本科、硕士学位证书本科学历证书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位认证报告》

获得国外学位的人员:本科、硕士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带二维码)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本科学位及学历证书、本科《教育部学力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应届毕业生需提交预计可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的相关证明

3.同等学力人员本科学位及学历证书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查询须选择最长有效时限,毕业时间为2002年以前的考生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应届生须提供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7)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军人需另附军官证复印件。

8)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9)国家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托福、雅思成绩单复印件

10)成果证明材料:

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含期刊封皮目录全文),已录用未刊出的论文复印件和录用证明复印件。如论文被EI或SCI收录,需提供文章检索证明复印件;如论文发表的期刊为EI或SCI刊源,但论文尚未被检索,则需提供期刊为EI或SCI的刊源分区证明复印件;以上文章检索证明或刊源分区证明均以最新的中科院大类分区为准。发表学术成果作者要求本人必须是第一或者本人的硕士导师是第一,本人第二,其它非认定的学术成果材料无需提交。

已获得的奖励证书复印件、参与科研项目佐证材料复印件、已取得授权的专利证书复印件等,可以体现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其它相关材料。

11)报考导师的《报考导师推荐信》(附件7)(报考导师本人填写并签字,将原件或扫描件转给考生);

12)科学研究计划书(附件8);

13)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报名情况统计表(附件9)电子版发至liangyan04@nwpu.edu.cn邮箱,此表无需提交纸质版。

邮寄方式:顺丰快递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西北工业大学材料学院公字楼321室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方式:029-88494306

邮件备注:材料学院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

3.学院资格审核。

1)未满足外语水平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考试时间学院另行通知。

2)对通过学校网报资格,且外语水平满足“免考”或者通过了学院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的考生,学院按一定的录取差额比例择优选拔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

四、综合考核

学院根据“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复试工作方案”完成复试工作。复试内容包含思想政治考核、专业外语水平考核、专业综合能力考核三部分同等学力考生应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硕士主干课程,每部分满分100分。每位考生复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思想政治考核占总成绩10%专业外语水平考核占总成绩20%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占总成绩70%

五、录取

1.录取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思想政治考核成绩*10%+专业外语水平考核成绩*20%+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成绩*70%

2.预录取名单公布

按招生指标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

3.报考导师环节流程及要求

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意向报考导师确认是否同意接收,导师只可在分配至本人的招生指标数内接收学生。学生在获得报考导师同意后,将所确认的导师信息再次报给学院人才培养办。

4.拟录取结果公示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对拟录取名单的审核,并将拟录取结果报学校招生办审查。

5.录取原则

根据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

六、信息公开

学院对于复试过程中的方案、通过资格审核进入复试环节的学生名单、拟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将在材料学院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其中,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七、监督与复议

咨询及申诉渠道:西北工业大学材料学院人才培养办公室

未尽事宜,由材料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9-88494306  邮箱liangyan04@nwp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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