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位论文评阅意见返回后处理流程
学生可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中实时查询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并前往学校自助打印机打印评阅意见书,左侧装订成册,用于后续学位答辩及学位材料归档。按照《第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关于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处理办法》要求,学院对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分数处理办法如下:
1、评阅分数均在80分及以上的学生,分会审核通过后,可直接或按评审意见做少量修改后进入答辩程序;
2、有1份评阅分数在70-79分之间的学生,须按评审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并提供“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至公字楼325室办理分会审批手续;经3位分会委员审核签字、分会主席审核签字后,可进入答辩程序;
3、有2份评阅分数在70-79分之间的学生,须按评审意见认真修改论文,修改时间不少于1个月,并提供“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至公字楼325室办理分会审批手续,经全体分会委员审核签字、分会主席审核签字后,可进入答辩程序;
4、有1份评阅分数在60-69分之间的学生,须按评审意见认真修改论文,修改时间不少于3个月,并提供“学位论文修改说明”,经全体分会委员审核签字、分会主席审核签字后,再次送审。
二、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研究生院于2025年修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特别注意以下要求:
①学位申请人的指导教师、校外导师、亲属及在职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专家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和委员。
②学位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亲属不得担任答辩秘书。答辩秘书不能兼作答辩委员。
|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专家组成规定 |
| 学术型硕士 | 答辩委员会由3或5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或硕士生导师组成;答辩委员会中必须含1名论文评阅人,盲评论文评阅人可不参加;答辩委员会至少有1/3非本课题组导师。答辩秘书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
| 专业型硕士 | 答辩委员会由3或5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硕士生导师和行业专家组成;盲评论文评阅人可不参加;答辩委员会至少有1/3非本课题组导师。答辩秘书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1、答辩委员会若由3人组成,对专家的要求:2名硕士生导师(含1名论文评阅人)和1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的行业专家。 2、答辩委员会若由5人组成,对专家的要求:3名硕士生导师和2名行业专家(1名外校高校硕士生导师和1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行业专家),且5位答辩委员中必须含1名论文评阅人。 |
| 同等学力硕士 | 答辩委员会由5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或硕士生导师组成,其中1名为答辩人所在单位以外的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至少有1/3非本课题组导师。答辩秘书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
三、学位论文答辩办理流程(共六个步骤)
第一步:答辩秘书线下办理答辩前审批,并领取答辩材料
办理时间:2月28日9:00-17:00,地点公字楼605室。以课题组为单位,由答辩秘书(或指派专人)提交导师审签后的《学位论文答辩计划审批表》。学院审核通过后,答辩秘书方可领取答辩用学位材料袋。
第二步:学生在系统申请学位答辩流程
登录翱翔门户→研究生综合教育管理系统→申请答辩(如需更改学位论文摘要、关键词等信息,这是系统中最后一次修改机会)
第三步:导师在系统审核学位答辩流程
登录翱翔门户 →研究生教育→学位管理→审核学位答辩申请
(1)答辩成员填写:请导师选择由“答辩秘书”录入;
(2)答辩秘书选择:请导师选择由“导师选择”。
第四步:答辩秘书在系统录入答辩信息流程
登录翱翔门户→研教管理人员→答辩申请管理→录入答辩信息
第五步:答辩秘书办理线下学位申请表审批
办理时间:3月1日—3月3日。学生、导师、答辩秘书完成上述系统操作后,由答辩秘书(或指派专人)携带填写完整的纸质《学位申请表》,至公字楼325室办理答辩审签盖章手续。学院审核无误后,完成线上答辩申请审批和纸质学位申请表签字盖章手续。答辩申请经学位分会、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答辩。
按照研究生院要求,学生须至少在答辩前3日完成答辩申请的线上审批流程(以研究生院审批通过时间为准)。
第六步:导师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时间:3月1日—8日,采用线下答辩的形式。对于未在此时间内完成答辩的学生,按照延期毕业的规定办理延期手续。每位学生学位答辩时长应不超过1小时,其中研究生工作阐述应控制在30-40分钟(不少于30分钟),答辩委员会委员质询应不少于20分钟。
四、学位论文答辩后办理流程(共五个步骤)
第一步:答辩秘书录入答辩结果
答辩秘书须于答辩结束后7日内,在系统录入答辩决议、会议记录。
第二步:学生在系统上传最终版论文
学生上传最终版学位论文PDF,必须包含论文彩色封面、封底及学生与导师亲笔手签的“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与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扫描件。授学位后的硕士学位论文将被数据库收录。
第三步:导师在系统中审核通过论文
第四步:学院进行学位论文查重
查重时间:3月6日—3月11日。学位答辩通过后,学生在系统上传最终版论文,经导师审核通过后,学院依次进行学位论文查重。硕士学位论文全文重复率应≤15%,原则上每位学生只有一次查重机会;如果查重率超过15%,学生进行论文修改后,可给予二次查重机会;如再次查重仍不通过,则不能参加学位分会。
第五步:学院归档纸质学位材料
提交时间:3月12日—3月13日,地点公字楼605室。学位论文查重通过后,答辩秘书(或指派专人)提交填写完整的学位材料袋及2本硕士学位论文(必须包含学生与导师亲笔手签的“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与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学院审核无误后进行学位材料归档。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关于论文页眉的注意事项
(1)奇数页眉为章标题,偶数页眉为“西北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排版打印时注意:偶数页在左,奇数页在右
2、关于封皮格式的注意事项
(1)内封中专业名称英文翻译:
材料学:Materials Science
材料加工工程:Materials Processing Engineering
材料工程:Materials Engineering
材料与化工:Materials and Chemical Engineering
(2)硕士如有副导师,可在论文中英文内封中注明,格式如下:
指导教师: XX 教授
副 导 师: XX 教授
(3)专业型硕士论文外封、内封,须并列填写校内/校外导师,格式如下:
指导教师:XX 教授 XX 高级工程师(并列,校内导师在前、校外导师在后)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方式:029-88492641 公字楼325室
特此通知。
材料学院人才培养办
202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