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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论文盲评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2来源: 访问量:

各位导师、2020级硕士:

按照研究生院下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论文盲评的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本次论文盲评抽查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一、校抽盲原则

1.抽查范围:“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中送审申请已审核通过的2020级硕士研究生;

2.课程考核有不合格科目的硕士研究生;

3.随机抽取2020级硕士研究生,学号尾号为“8”;

4.按照第3条原则,若1位导师在相同专业有2名及以上研究生被抽中,则随机抽取其中1人;

5.在陕西省和学校学位论文授予后抽检中,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导师所指导的硕士研究生;

6.本次抽查覆盖所有一级学科(或专业领域)硕士学位授权点,若有未被抽中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则随机抽取该学位授权点硕士研究生1人。

二、院抽盲原则

除学校抽查盲评外,按照材料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相关规定,对出现以下情况的硕士进行学位论文盲评:

1、新导师的首届硕士毕业生;

2、上一届(2022年度)已毕业的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分数低于80分的指导老师的2023届硕士研究生。

被抽查盲评学位论文的硕士研究生务必于2022年12月30日12:00前,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中上传符合盲评要求的电子版学位论文(全文为PDF格式,不出现导师和作者姓名等个人信息)。

人才培养办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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